江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六月。空调坏了。 刘确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 她不是来开庭的。 她是来看一个人怎么死的。 不对。是来看一个人,怎么被她弄死的。 三年前。也是这间法庭。第三法庭。 她站在原告席。对面坐着被告。一个开五金店的男人。姓陈。五十多岁。头顶反光。汗顺着鬓角往下流。 案子很简单。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说被告欠货款四十七万。被告说货有质量问题。 她举了一份证据。陈老板的进货单。日期是三月十四号。 她没说那三天里发生了什么。 三月十一号那天下暴雨。原告的货车晚到了三天。陈老板的店被水淹了半个。墙上的漆皮卷起来。像晒干的橘子皮。 她知道。但她没说。 不是伪造。是选择性陈述。 法官采信了。陈老板败诉。赔四十七万。 一个月后。陈老板在自家店里上了吊。 绳子是捆货用的尼龙绳。绿色的。他老婆闹到律所来。坐在前台的地上哭。刘确躲在楼梯间。听见了。 她没出去。 后来所里赔了钱。案子结了。她的实习鉴定上写着:该生业务能力突出。 六月的光打在法庭的水泥地上。白得刺眼。 “原告代理人。” 法官在叫她。 刘确站起来。白衬衫的后背和人造革椅背粘在一起。她伸手去摸桌上的水杯。指尖碰到杯壁。停了一下。水不冰了。早上倒的时候明明放了冰块。 被告席那边。深灰西装。四十多岁。头发梳得整齐。语速慢。像把每个字嚼一遍再吐出来。 他说:我方当事人坚决否认原告指控的所有事实。原告声称的所谓骚扰行为。纯属其个人臆想。我方已提交被告公司七名同事的联名信。证明当事人品行端正。工作作风严谨。 他说到联名信三个字的时候。右手食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一下重。一下轻。 刘确的耳膜突然刺痛了一下。 不是尖锐的疼。更像有人用指甲轻轻刮了一下耳朵内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