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渡。 这个名字在黑市里值八百万,在白道那里值一份足足三页纸的绝密档案。道上的人喊我“沈三爷”的时候居多,也有不怕死的在背后叫我“阎王殿里管账的”,因为我手里攥着整个南城地下钱庄的命脉,洗钱、放贷、收债,每一样都沾血,每一样都镀金。 我今年三十一岁,长得不差——这不是我自己说的,是陈颢说的。陈颢是我老公,领了证的那种,虽然民政局那本红色的小册子被我们锁在保险柜最底层,压在一堆见不得光的合同下面。 他说我长了一张“让人想犯罪的脸”,眉目过于精致,过于冷,偏偏嘴唇天生带着一点弧度,像笑又像嘲,让人看一眼就想把我按在墙上亲到那点嘲意变成喘。 我对此不置可否。 但可以肯定的是——陈颢是我挑的人。 两年前我在一场私人拍卖会上看见他,坐在最后一排,西装是定制的,袖扣是古董的,整个人像一把被精心保养的军刀,锋利、克制、值钱。 我看中了他身上那股劲儿:一种被文明外衣包裹着的、极其野蛮的占有欲。他在人群中第一眼就锁定了我,眼神像猎手,但足足等了四十分钟才过来搭话。 “沈三爷。”他说,声音低沉,像大提琴的弦被缓缓拨动。 “嗯。”我靠在椅背上,手指转着酒杯,没起身。 “我叫陈颢。” “我知道。”我抬眼看他,故意把目光放得很慢,从他领口的温莎结一路滑到他的眼睛,“颢哥,久仰。” 他瞳孔微缩。那两个字从嘴里出来的时候带了点故意的黏,像糖丝拉长了再缠上去。他呼吸变了,虽然只是很细微的一下,但我捕捉到了。 我这个人,最喜欢看体面人露出不体面的瞬间。 后来的事情顺理成章。他追我,我晾他,他再追,我再晾,反复了大概四个月,直到有一天他喝多了酒站在我堂口门口,衬衫领口扯开了,头发乱了,眼睛红红的,看见我就把我拽进怀里。 “沈渡,”他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喉咙,“你到底要我怎样?” 我闻着他身上的酒气和古龙水味道,难得没有推开。 我说:“领证吧。”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