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暮这一生,听过三次《霸王别姬》。 第一次是在大学的旧礼堂。那晚林未晞代表建筑系上台表演,行头是租来的,水袖甩得有些生涩。他坐在最后一排,散场后没有走,靠在门边等她。她从后台出来,妆都没卸干净,眼角还勾着一道朱红。他递过去一瓶水,说:“你唱得比他们好。”她笑:“你懂戏吗?”他说不懂。她说:“不懂你说什么好。”他看着她,很认真地说:“因为是你唱的啊。” 那是他们恋爱的第三个月。他那时候还不知道,林未晞这个人,是那种一旦认真起来,连命都可以豁出去的人。 现在,是第二次。 古戏台立在荒野尽头。灰瓦被风啄得残缺,两根主柱歪斜着撑住最后一点体面。台前的野草被修整过,露出下面湿黑的泥土。天阴了整整一个下午,云层压得极低,像谁把一块泡了水的旧棉被铺在头顶。风从很远的地方吹过来,带着雨前独有的腥气。程暮坐在台前那把旧竹椅上。椅子是她摆的。椅背上还搭着一条薄薄的灰毯子。她说:“你坐这儿。”他就坐了。他不知道她要唱什么。她只发了一条消息:“傍晚来。我给你唱一出。”他回:“好。” 他来得太早了。早到还能看见天光从云层间一点一点收走,早到风把她的旧戏服从哪个方向吹来,他都能察觉到。她是提着戏服的下摆走过来的。从戏台侧面的草丛里。她穿着那件洗旧了的素白戏服,领口的绣纹已经淡得像一场梦。她的头发用一根木簪子盘着,碎发垂在耳侧。她太瘦了。瘦得那件衣服挂在她身上,像风随便一吹,就能连人带衣一起卷走。可她的背挺得很直。她走上台来,一步一步,不急不缓。像在踩一条只有她看得见的台阶。 “你来了。”她说。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地传过来。 “来了。”程暮说。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抖。他清了清嗓子,又补了一句,“你让我来,我就来了。” 她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淡,像一盏快烧尽的灯,最后亮了一下。然后她说:“我嗓子不太好。你将就听。” 他没说话。他怕自己再开口,声音就全碎了。 她开始唱了。 第一个字出来,程暮的心就揪紧了。她的嗓子已经彻底不行了。音色是哑的,气是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