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聊得要命。 简直无聊透顶。 对活泼好动的九岁小孩来说,这种和一群衣着光鲜的大人聚在一起、嘴上哈哈呵呵笑着、眼神却锐利地互相打量的社交宴会,简直跟酷刑没两样。 所以我躲开妈妈的视线,悄悄溜到了花园里。 听说季叔叔对植物很感兴趣,他家花园的规模确实堪比公园。我呼吸着夏夜清新的空气,一会儿钻进修剪整齐的灌木丛里,一会儿又爬到树上,把原本崭新洁白的定制衬衫弄得满是脏污。 第一次见到那家伙的地方,是在花园中央高高耸立的大型喷泉旁边。 大人们都在举行宴会的庭院那边,所以我放心大胆地玩闹起来,把胳膊伸进喷涌而下的水花里又抽出来。佣人们匆匆经过时会瞥我一眼,但没人敢训斥一个衣着体面、显然是某位宾客家小孩的小鬼。 我正趁着水流暂停的间隙,把脑袋伸进去又抽出来,咯咯笑着,忽然感觉到视线,转过头去。 花园另一边,一个穿着皱巴巴T恤的男孩正直勾勾地盯着我。 “喂,你谁啊?现在是在监视我吗?” 我当时沉迷侦探漫画,动不动就把“监视”这个词挂在嘴边。我故意摆出严肃的表情,大步朝他走去。可那个睫毛特别长、琥珀色眼睛很显眼的家伙,非但没害怕,反而朝我这边迈了一步,哼了一声。 “是啊,看你像个白痴一样犯蠢,觉得好笑才看的。” 那家伙抱着胳膊说。 我愣了一下,微微张开了嘴。本能地感觉到,眼前这家伙和我读的私立小学里那些温顺得像绵羊一样的男孩们不是一类人。 “从刚才开始就在喷泉那儿把脑袋伸进伸出发神经。喂,那水脏死了。你闻不到味儿吗?估计已经得皮肤病了吧。” “才不是!你看那水明明很干净啊?跟矿泉水一个颜色!” 我大声反驳。但说话间,还是偷偷把湿了的袖口凑到鼻子前嗅了嗅。没什么特别的味道。 “笨蛋,细菌本来就是看不见的。你死定了。全身都会起疹子,脸也会肿得不成样子,变得丑得要命。” 听了他的话,我咽了咽口水。 “你、你到底是谁?干嘛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