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年,兴安岭。 熊沟子村。 五个知青模样的青年男女聚在一起,手缩在袖子里,说话的时候气息已经能带出一些白雾。 “青青,这天寒地冻的,你让那傻子去给我们抓野鸡,不会出事吧?” 戴眼镜的男青年皱著眉头嘀咕。 “能出什么事?” “他一个泥腿子本来就在山里討生活,他不进山打猎,那咱们的工分什么时候能完成?” 身边一个扎著辫子的女青年蛮不在意,撇了撇嘴,“再说了,东哥,我不也是想著给你补补身子嘛。” “咱们下乡,本就是这群泥腿子的福分,何况那乡巴佬是自愿的,就算真死了,也怪不到我头上。” 沈青青一边说,一边往王东身上靠,整个人都快贴到了他的胳膊上。 王东眼底闪过一丝享受的神情,但在眾人面前很快收敛了起来,乾咳一声道: “咳,不能这么说。” “咱们下乡,目的是为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嘛!” “我吃不吃肉无所谓,主要是大家都是城里人,下乡这么长时间不吃肉,我担心大家身体顶不住嘛。” “等小叶回来了,把肉分一分,大家別忘了跟人家说一声谢谢。” …… 与此同时,兴安岭深处。 “草泥马!” 叶风脱口而出一句臥槽。 只见他眼前赫然是一张猫科动物的大脸,张著獠牙,粉嫩舌头正在舔舐自己的脸庞。 叶风一个翻身坐了起来,跑到安全的位置,观察环境。 “我,这是……穿越了?” 眼前处处充满原始森林的环境,明显不属於自己之前待的城市。 紧接著,一段陌生的记忆进入脑海。 片刻之后。 叶风消化了记忆。 “还真是穿越了啊。” “居然回到了四十年前的兴安岭。” “而且刚才那只动物……” 叶风捂著脑袋,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或许是上辈子爱猫人士的原因,重生回71年,还契约...